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4)呼执字第748号
申请执行人赵广丽,身份证号xxx,女,1971年8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哈尔滨市道外区.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广信英华医药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广丽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广信英华医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广信英华医药有限公司已将工资款5,974.00元全部给付申请人赵广丽,现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撤销对哈尔滨市呼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哈呼劳人仲字(2014)第3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哈尔滨市呼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哈呼劳人仲字(2014)第3号仲裁裁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雨波
审判员 张松柏
审判员 肖志军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
书记员 谷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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